黄金城hjc22本科生导师制暂行规定(修订稿)

作者: 时间:2013-09-26 点击数:

为了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指导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指导学生考研和就业,黄金城hjc22决定对本科生教育实行导师制。现就导师制作出以下规定:
一、本科生导师的任职要求
1.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原则上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必须作为导师负责对本科生的指导。
二、本科生导师的配备
1.本科生导师由学院统一选配,由一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一般不超过8名);
2.本科生导师按专业组成导师组。导师组一般不少于5名教师,导师组组长由最高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本科生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本科生导师要关心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对低年级的学生导师应指导他们掌握大学的学习规律和学习方法,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帮助学生认识和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培养计划并指导做好大学规划。对高年级的学生,导师要给学生选择专业方向、提供建议,指导有考研意向的学生考研,为准备就业的学生求职谋划。
导师对学生指导的主要职责有:
1.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2.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
3.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专业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方面进行指导;
4.及时发现学习成绩突出和有特殊专长的学生,提出因材施教的特殊培养计划,指导学生确定考研方向和学校,帮助学生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学生实施考研全过程并确保指导学生的考研率。
5.每学期开学初必须与学生见面,并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每月与被指导的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每学期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或面向学生开设讲座不少于一次;
6.导师组长对导师组工作负总责。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2.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与导师见面,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3.以主动、认真的态度,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导师的学术活动。在科研训练中要认真、踏实、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4.自觉遵守所在实验室、课题组的有关管理制度;
5.每学年要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五、组织领导和管理
为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黄金城hjc22成立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对本科生导师工作的管理和考核;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抓好本科生导师制的工作落实,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经验,不断完善。

黄金城hjc22
二〇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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